一、目的:教育部為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研究人才向下扎根,選送優秀大學部學生赴國際知名大學進修,增進參與國際學術社群之機會,拓展全球視野及深耕臺灣特色價值,提升未來國際競爭優勢,依據本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公告受理申請人文社會科學優秀人才跨國培育先導型計畫。
二、補助對象及資格
1.本校在學學生並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主修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大二(含)以上之大學部在學學生(不含五專部學生),且未來有志從事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術研究者。
3.具備相關語言能力證明及其他足以證明本身表現之條件。
4.未同時領取政府預算所提供累計逾一年以上之留學獎補助者。
三、補助期程及名額
(一)補助期程:一學年。配合國外進修機構入學時間,自民國一百零一年秋季學期起至一百零二年春季學期止,共計一學年。
(二)補助名額:視本部計畫辦公室與國外進修機構協商結果調整。一百零一年度預定選送之進修機構如下,每名學生限擇一類申請。如國外進修機構及名額有更動,將另行公告。
1.A類:八至十四名
(1)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USA
(2)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USA
(3)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London, UK
(4)University of Toronto, Canada
2.B類:四至六名
(1)University of Tübingen, Germany
(2)Sciences Po, France
備註:本獎助金僅接受前往上述6所學校研習的同學,若前往非上述6所學校之同學請勿申請。
四、補助基準
(一)來回機票費:補助二地直接或最短航程往返之經濟艙機票,以新臺幣(以下同)六萬元為上限,檢據核實報支。
(二)國外進修機構學費:全額補助,檢據核實報支,學費匯率以繳費當日為準。學費認定有疑義時,由本部計畫辦公室審核認定之。
(三)國外生活費:按實際停留月數每人每月二萬五千元,自抵達國外進修機構當日開始計算,不足一個月者按比例計算核發,每人至多補助十個月,以二十五萬元為上限。如具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低收入戶身分者,應檢附證明文件,每人每月補助四萬元,至多補助四十萬元。
五、申請文件:
1.
報名表(下載):文書作業完成後印出,親筆簽名。
2.自述:以二千字為限,內容應包括個人成長經驗、參與學術活動、專題計畫或研究經驗、個人傑出表現、至國外機構進修之學習規劃及生涯規劃等。
3.個人作品一件:如學期報告、專題寫作等各類作品。
4.大學在校成績單正本,應註明全班排名。
5.推薦函(信)一封:由推薦人自行郵寄至本部計畫辦公室或email 至電子信箱(
bunban@sinica.edu.tw)。
6.語言能力證明:申請人應依類別提出下列語言能力證明。
(1)A類:應提出TOEFL iBT 或IELTS 之語言能力成績證明。
(2)B類:得提出英語(TOEFL iBT 或IELTS)、德語(如TestDaF)、法語(如TCF、DELF/DALF、TEF)等語言能力成績證明,供審查參考。
7.身分證及學生證。
8.上開第一、第四、第六及第七目文件電子檔格式限.pdf,並應於複試時繳驗正本。
六、申請方式:(
請注意!!!需同時進行紙本、線上申請以及寄送申請文件至指定信箱)
請將申請文件於截止期限(1月20日)前繳交至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辦公室,另亦同時於101年1月30日前前往教育部指定網站(
bunban@sinica.edu.tw)始可完成報名程序。" target="_blank">http://hss.edu.tw/join_form2.php?project_id=298)完成線上申請,並將申請文件電子檔傳送至指定電子信箱(
bunban@sinica.edu.tw)始可完成報名程序。
七: 截止期限
1.紙本文件:即日起至1月20日止(請繳交至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
2.線上申請:即日起至1月30日止(
http://hss.edu.tw/join_form2.php?project_id=298)
3.郵寄申請資料:即日起至1月30日止(
bunban@sinica.edu.tw)
教育部辦理補助人文社會科學優秀人才跨國培育先導型計畫徵件事宜辦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