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李仲生現代繪畫文教基金會
協 辦:國立成功大學藝術中心
二、宗 旨:以實現李仲生先生遺志,提倡及推展現代繪畫,鼓勵現代藝術創作為目的。
三、獎勵及對象:視覺藝術創作獎 貳名 每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整及獎座乙座。
─頒給作品具有原創性,個人風貌及當代精神的藝術家,媒材不拘,凡海內外各地區華人均可參加。
四、評 審:由主辦單位聘請有名望之藝評家及藝術家數名,成立評審委員會公正評審。
五、申請辦法:
1.本屆視覺藝術獎採用個人申請及推薦兩種方式,由畫家個人提出申請或美術館、現代繪畫團體及藝術界人士等向本會推薦。本會備有「申請推薦表格」,填好表格附上作品資料掛號郵寄即可。
2.作品資料需有近三年內(2009~2011)之十件作品,一律以光碟片送件(50 0KB以上~1MB以下的JPG檔,如有非平面作品,每件需有三個不同角度之畫面);如為錄像作品者限三件,每件作品需提供以下兩種資料:
(1) 作品完整版光碟片﹝請以DVD或VCD選擇ㄧ種送件,建議使用MPEG2或標準 DVD/VCD影片,並請確認可在PC正常播放。﹞
(2)上述作品五分鐘以內 之縮減版展示帶,完整版與縮減版請分別註明。其他有關作品資料,諸如照片、畫冊、印刷物、光碟等可自由參送,事後資料本會存檔不予退還。
(3)獲獎人必須親自提供作品參與颁獎展覽。
六、收 件: (索取章程請附回郵信封、申請推薦表格亦同)
地點:國立成功大學藝術中心( 701台南市大學路1號 )
電話:(06) 2757575轉50014
時間:2011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截止收件。
送件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第12屆李仲生基金會視覺藝術獎」字樣!
七、發 表:2011年12月公告得獎名單,2012年3月於台南市成功大學藝術中心展覽頒獎。
第12屆李仲生獎申請表格.doc、
第12屆李仲生獎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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